各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相关规定,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安排我校教职工于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工作。
年度汇算由教职工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申报。注意事项:
1.主管税务机关通知需全员进行年度汇算。
2.登录个税APP首页后,点击进入[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开始申报】,选择申报年度:2023,开始年度汇算申报。如2019-2022年度汇算补税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办妥以前年度汇算申报事项后,再办理2023年度汇算。
3.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采集或漏采集者,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采集。
4.年度汇算前需先完善个人信息,添加银行卡。退补税使用的银行卡,必须本人的一类银行卡。
5.年度汇算过程中如对校内发放的个人收入有疑问,请通过财务查询平台核实。如对取得校外劳务收入有疑问可咨询发放劳务的单位,请勿在APP中直接点击【批量申诉】和【申诉】,否则将进入税务内部异议申诉流程,延误数据的修改与确认,延迟退(补)税。
6.年度汇算咨询电话:税务机关12366,博鱼体育,博鱼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财务处左元丽88298095、13851185951。
附件: 2023个税APP汇缴操作指南.pdf
财务处
2024年4月9日